重庆市渝北区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和市建委《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7]204号)的要求,为不断提高我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切实做好“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延期前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是“三类人员”在安全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继续充实、提高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及时掌握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延期时的重要条件之一。区建委负责全区“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具体工作由区安管站统筹协调、区岗培中心组织实施。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对象:凡在我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均应在安全考核合格证到期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继续教育,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三类人员”将不予延期。
(二)培训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常见安全隐患现象及防范等内容。
(三)培训报名:报名以企业为单位,各单位统计汇总后,将《渝北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统一报区建委岗培中心。
(四)培训学时:继续教育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和自学辅导相结合,集中面授为24个学时。
(五)培训考核方式:集中授课期间学员因不到课、缺课而导致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安排补考,代考者取消考试资格。培训学员按时到课,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安排一次补考。
(六)凡未参加和未通过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的,不予颁发《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将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
三、培训费用:继续教育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评审等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据实收取。
四、工作程序
(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按规定格式填报《渝北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和《渝北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本。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上报“三类人员”信息后,统一报区建委岗培中心,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分期安排培训。对考勤、考核合格者颁发《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三)“三类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区建委岗培中心将培训情况汇总表报区建委安管站备案,区建委安管站在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时必须要求企业提供《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严格审查“三类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对上报的“三类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企业上报信息有误,造成延期考核的延误,责任由企业自负;
(二)到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相关人员不得再从事该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三)本次继续教育所有人员名单将录入区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详细清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并及时上报培训人员名单;
(四)继续教育培训请各相关单位集中上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新考证培训仍由市安管总站统一实施。
六、联系方式
即日起报名,各有关单位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培训地点:区建委岗位培训中心(渝北龙顺街12号)
联系人:贺宗芳 67376688 67800098(传真)
文件、表格下载:http://www.cqybjs.com/(渝北建设信息网)
邮箱:ybjsgp@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渝北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表》
2、《渝北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汇总表》
重庆市渝北区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