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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宣贯暨建筑节能等新技术培训的通知

渝北建〔2010〕113号

重庆市渝北区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宣贯暨建筑节能等新技术培训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加强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管理,准确理解和掌握《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一~五号)的适用范围、条件和要求,推广应用新技术,推动我区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建筑节能等新技术应用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重建发[2009]543号和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2009]37号关于通告宣贯暨建筑节能及新技术培训通知要求,我委与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合举办通告宣贯暨建筑节能及新技术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内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材料生产(供应)、检测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宣贯培训内容

  1、国家及我市技术产业、建筑节能政策;
  2、“技术通告”内容解读(建筑施工、保温、墙材及饰面技术部分);
  3、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
  4、建筑门窗应用技术;
  5、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新修订节能50%、65%设计标准技术要点)、管理要求及墙体自保温应用技术;
  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7、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标准技术要求;
  8、新技术(节能技术)介绍。

  三、宣贯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4月26 日—2010年4 月28 日在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顺街 12 号)报名(下载报名表),亦可网上报名。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0年5 月5日-2010年5月6日,劳动宾馆(双龙大道 285号)。
  报到及领取资料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8:00-9:00。

  四、考核及证书管理

  (一)根据《重庆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由市城乡建委统一印制的《重庆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二)该参培学时计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作为继续教育登记、持证上岗的依据。

  五、宣贯培训收费

  本次宣贯培训共两天,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市城乡建委《关于规范建设岗位(职业)资格培训有关收费问题的函的复函》渝价函[2002]58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由技术发展中心收取资料费、证书费、报名费200元/人(其中:报名费5元/人,证书费20元/人;资料费175元/人)。其余培训费由区建委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宣贯培训是发展低碳经济,推进绿色施工、绿色建筑、绿色城市、宜居重庆的具体行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通知要求的培训对象参加。
  2、学员报名时请缴纳宣贯培训资料费、证书费、报名费200元(市技术发展中心收取),并交本人两张一寸免冠登记照,以便办理培训合格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贺老师  67376688   邱老师 67814556
  网上报名:
http://www.cqybjs.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打印】 【关闭 发布日期:2010-4-19 1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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