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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9〕93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本着方便企业,服务基层的理念,从即日起,受市建筑安全管理协会委托,我区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由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报名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证书有效期满提前六个月内,均可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2、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自动失效的“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填写《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表,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一寸免冠近照3张。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须知

  1、培训考核时间三天,其中二天半培训,半天考核。
  2、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计分实行上课率考勤得分和开卷考试笔试得分相加的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以上(含80分),少于80分为不合格。其中,笔试满分50分,上课考勤每半天10分,二天半共计50分。
  3、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核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场;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4、考生严禁代考,一经发现,没收准考证、取消本次考核资格。
  5、学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得自行提前或延后,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考核无效。
  6、考核不合格的,将通知本人并给予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考核。

  三、发证及其它事项

  1、考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可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网(http://www.cqjsxx.com/websisoc/)查询成绩;十五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请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自查清理“三类人员”持证及继续教育情况,及时组织报名参加培训,文件下载地址:渝北建设信息网。
  报名及培训地址:渝北区龙顺街12号(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联系人:贺宗芳   胡宝锋
  联系电话:023-67376688

特此通知

附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打印】 【关闭 发布日期:2010-6-22 1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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