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渝北区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北城乡建〔2010〕238号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及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建〔2010〕277号)文件要求,做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区城乡建委制定了《渝北区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渝北区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辖区内区管在建项目。
(二)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及专家论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3)脚手架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三、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4月底之前):活动部署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6月底之前):企业自查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8月底之前):监督检查阶段。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区城乡建委组织开展辖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第四时段(9月至10月):迎检阶段。结合辖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迎接国家住房和建设部的监督检查。
四、 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认真做好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在建工程每月4日前,将上月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检查表报送我区建筑安全管理站。
附件: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