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城档发[2010] 19号
关于举办2010年城建档案管理人员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开发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按照重庆市建委关于《培训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从事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岗位合格证书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及技术资料内业人员不得从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违反规定无证上岗者,其承担的建设工程档案视为不合格。为加大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力度,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定于2010年7月27日举办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从事工程建设、施工、开发、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一、二级企业不少于3人,三级企业不少于2人,三级以下企业不少于1人;施工项目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不少于2人,15000平方米以下不少于1人。
二、培训内容
1.建设专业知识:①建筑施工技术;②工程制图与识图;③城市规划管理;④建设政策法规。
2.城建档案知识:①城建档案基础;②建设工程档案;③工程质保、水电资料整理;④市政工程资料整理,⑤城建声像电子档案,⑥《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填表说明。
三、培训方式及学习时间、地点
学习方式为脱产集中培训。6月30日起在渝北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报名、缴费(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顺街12号),报名额满为止。7月27日起在渝北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上课。
请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一张、1寸登记照片3张及学习用具(比例尺、三角尺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637元,书籍资料费用203元,考核评审、办证费110元,共计950元。
联系人:贺老师 胡老师
电话:02367376688
二O一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