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建筑安全管理站
关于转发市安管总站《关于深刻吸取“7.7”边坡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渝建安〔2010〕4 号
各在建项目部及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7.7”边坡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市安管总站《关于深刻吸取“7.7”边坡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安发〔20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深刻汲取“7.7”边坡坍塌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安发〔2010〕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总站各监督科,各有关单位:
2010年7月7日凌晨6点58分,渝北双凤桥立交改造工程施工边坡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工人2死2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监理单位为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重庆分公司,工程规划为1.1KM,工程造价6000万元。
进入汛期以来,就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市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分别通过工作文件、明传电报、短信预警等方式多次强调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但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7.7”边坡坍塌事故,表明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突发多发,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及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受灾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极端灾害性天气还将持续,暴雨和强降雨仍然是最近一段时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点,必须保持持续警惕,长效管理,随时应对。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建委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把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严防汛期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紧密结合“三大行动”工作安排,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各建筑安全站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对工程项目分层次实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并落实检查﹑排患责任,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基础、施工围墙、临时设施和应急措施等应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以实现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受控。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在企业、项目部进行公示并按照“五定”的原则(定内容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落实责任,立即整改,消除隐患。隐患整改排除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对隐患销号。
三﹑举一反三,深刻吸取“7.7”边坡坍塌事故教训
“7.7”边坡坍塌事故是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次强调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充分说明了在建筑生产安全工作上,各责任主体主观认识与客观行动,特别是与实际效果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值得反思的是,对于建筑安全生产,其属于高危行业的认识我们建立没有,其中的问题我们想到没有或看到没有,想到或看到后制度和措施设计没有,有了制度和措施又得到了实施落实没有,实施落实以后的效果又检查评估没有,检查评估之后改进或长效化坚持没有。还要反思的是,在上述环节中,技术的保障和关键程序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又认识到位没有。我们一定要通过“7.7”边坡坍塌事故,举一反三,从边坡工程看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看到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所在,从而建立起清晰的事故防控体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工作
汛期施工,应当采取措施防雨、防雷击,组织好排水。同时应注意做好防触电、防火和边坡、基坑(槽)坍塌。特别是沿沟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准备,有边坡的工地要做好防滑坡、塌方的措施,脚手架、塔机等应做好防强风措施。
汛期施工持续时间较长,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必须根据汛期施工的特点,认真编制好汛期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帮助大家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全总站编写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雨期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供参考。
五、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管理规定
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汛期施工中边坡及基坑(槽)的防坍塌、起重机械的防事故等又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否则不得施工。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部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员日检制,项目部旬检制,并完善检查签字,落实检查责任,对发现的隐患登记督办,及时排除。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边坡等实施严密的监测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六﹑认真落实重大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7.7”边坡坍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施工安全必须引起更高的重视。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发革委、住建部、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局)《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要求,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工程监理,建立实时监控等措施,加强风险管理。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解决好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深度不够,盲目抢时间、赶进度,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真正落实重大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七、强化值班制度,加强预防预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极端灾害性天气信息,真正做到及早预防。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有效处置,减少损失。
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雨期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雨期
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雨期施工安全涉及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火、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在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施工的前提下,尤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基本要求
1﹑加强对职工汛期(雨期)安全知识教育,让职工了解并掌握汛期(雨期)安全常识,尤其是掌握汛期(雨期)极端灾害性天气来临时如何有效避让和转移。
2、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等预警预报,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
3﹑遇到大雨、大雾、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吊装和打桩等作业;雨天不宜进行现场露天焊接作业;闪电打雷的时候,禁止连接导线。
4﹑暴雨、雷击﹑大风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5﹑雨期中应尽量避免挖土方、管沟等作业,已挖好的基坑和沟边应采取挡水措施和排水措施。
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要合理,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设施内;采用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并使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二、防触电
1﹑雨期应加强对现场机电等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水泵等),外敷电线、电缆等的检查,采取可靠的防雨、防潮保护;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尤其是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2﹑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3﹑外敷电线、电缆不得有破损;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也不得沿地面敷设。
4﹑雨期应注意检查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工地临时照明灯、标示灯,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阴雨天气,电气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免露天作业。
三﹑防雷
1﹑塔吊、外用电梯、钢管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等高大设施,以及在施工的高层建筑工程等应装好防雷设施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塔吊等施工机具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其他防雷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Ω,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四﹑防火
1﹑雨期中,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2﹑雨期中,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3﹑雨期中,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要防止电线、电缆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五﹑防坍塌
雨期施工防坍塌是重中之重,必须高度警惕,防患未然。
1﹑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是雨期施工的首要任务。工地
四周应做好截水沟或挡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防止塌方;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浸泡。
2﹑雨期应做好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土)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土方与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应采取措施重点防止各种坍塌事故。
3﹑雨期开挖基坑(槽、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雨期雨水不断向土壤内部渗透,土壤因含水量增大,粘聚力急剧下降,土壤抗剪强度降低,易造成土方塌方,且不少是延时反应,雨后坍塌。所以,凡雨水量大、持续时间长、地面土壤已饱和的情况下,要及早加强对边坡坡角、支撑等的处理。
4﹑基坑(槽、沟)、边坡等上部不得堆积过多的材料,以减轻坡顶压力;土方应集中堆放,并堆置于坑边3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过高,不得靠近围墙、临时建筑;严禁使用围墙、临时建筑作为挡土墙堆放;坑外机械行使,应距槽边5m以外。
5﹑雨季应严格按照日检、周检、旬检、月检等安全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有无倾斜,基土有无变形、下沉等现象;要加强基坑、高边坡和滑坡地带的观察和监测工作;发现沉降、变形等问题应及时修理加固,有效处置;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6﹑模板的支撑与地基的接触面要夯实,并加垫板,防止产生较大的变形;搭设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时,应当注意扣件开口的朝向,防止雨水进入钢管使其锈蚀。
7﹑砖砌独立墙﹑迎风墙及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柱应应及时浇筑圈梁或加临时支撑,增强墙体的稳定性,避免倒墙事故。
六﹑雨期机具使用
1﹑履带式起重机在雨期吊装时,严禁在未经夯实的虚土或低洼处作业。
2﹑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雨)期来临前要有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
3﹑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4﹑有附墙装置的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用电梯,要采取措施强化附墙拉结装置;无附墙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应加大缆风绳及地锚的强度,或设置临时附墙设施等作加固处理。
七﹑风雨后施工
1﹑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认真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位移等危险征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雨后施工前,应检查沟槽边有无积水,坑槽有无裂纹或土质松动现象,防止积水渗漏,造成塌方。
2﹑大风、大雨后,要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如有倾斜、下沉、松扣、崩扣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要派专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的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严格检查,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稳定。
3﹑大风﹑大雨后作业,应当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塔身的垂直度、缆风绳和附着结构,以及安全保险装置;塔身螺栓必须全部坚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轨道式塔机,还应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轨距偏差、轨顶倾斜度、轨道基础沉降、钢轨不直度和轨道通过性能等。
风雨后塔机应先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4﹑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职业健康
1﹑认真贯彻执行市建委“渝建[2010]300号”文件。
2﹑宿舍﹑食堂等保持通风干燥,有效防范蚊蝇,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注意防暑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