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城乡建〔2010〕248号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
数据进行核对清理的通知
区内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市建委7月7日发出《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对清理的通知》要求,将重新开发一套新的资质管理系统。由于新开发的系统将采用现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在新的资质管理系统启用之前,决定将现有系统中的所有数据进行一次核对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清理的要求
对资质管理系统数据的核对清理,是推广使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库的准确建立,各企业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因未完善此项工作,影响数据导入新系统的一切后果企业自行负责。
各企业将核查确认资料交建委建管科,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核对清理的范围
区内所属建筑业企业。
三、核对清理的方法
(一)各企业自查
各企业将各自资质证书中的内容与现运行的资质管理系统进行核对(以资质证书信息为准),核对清理的范围包括:
1.企业现使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密码锁锁号;
2.企业资质证书的编号;
3.企业的主项资质、增项资质的类别及等级;
4.企业的地址、注册资本金等相关资质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请确认
1.企业申请:各企业应向区建委提交数据核查的申请文件(申请内容即为核对范围内容)。
2.企业声明:(附后)。
3.企业概况管理和年检记录管理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区建委汇总上报
区建委于2010年8月11日至19日集中对自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不在职权范围内的汇总上报市建委,由市建委按相关程序统一进行处理。
附件:《企业声明》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