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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核对清理的通知

渝北城乡建〔2010〕248号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
数据进行核对清理的通知


区内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市建委7月7日发出《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对清理的通知》要求,将重新开发一套新的资质管理系统。由于新开发的系统将采用现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在新的资质管理系统启用之前,决定将现有系统中的所有数据进行一次核对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清理的要求

  对资质管理系统数据的核对清理,是推广使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库的准确建立,各企业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因未完善此项工作,影响数据导入新系统的一切后果企业自行负责。

  各企业将核查确认资料交建委建管科,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核对清理的范围


  
区内所属建筑业企业。

  三、核对清理的方法

  (一)各企业自查

  各企业将各自资质证书中的内容与现运行的资质管理系统进行核对(以资质证书信息为准),核对清理的范围包括:
  1.企业现使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密码锁锁号;
  2.企业资质证书的编号;
  3.企业的主项资质、增项资质的类别及等级;
  4.企业的地址、注册资本金等相关资质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请确认

  1.企业申请:各企业应向区建委提交数据核查的申请文件(申请内容即为核对范围内容)。
  2.企业声明:(附后)。
  3.企业概况管理和年检记录管理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区建委汇总上报

  区建委于2010年8月11日至19日集中对自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不在职权范围内的汇总上报市建委,由市建委按相关程序统一进行处理。

   附件:《企业声明》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打印】 【关闭 发布日期:2010-7-16 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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